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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市行政审批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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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派遣至靖江市行政审批局有关岗位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岗位:市政务服务中心驾驶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4日至2003年1月5日期间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c1及以上驾照,五年以上驾龄;取得a1驾照,三年以上驾龄;因机关司勤工作的特殊性,适合男性;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矫正视力0.8及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5)有饮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的;

(6)有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的;

(7)有其他不宜从事编外人员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技能测试、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靖江人才网、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为:靖江市江洲路1号行政中心商务a楼五楼506室。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江洲路1号行政中心商务a楼五楼506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满分为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靖江人才网、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2.技能测试。内容为倒桩移库、侧方停车、定点停车、道路驾驶,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聘请专业人员当场打分。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报考人员。

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考核

考核分的计算办法为:复退军人加3分;中共党员加3分;符合条件的a1证驾驶员加3分;汽车维修专业毕业,且在二类以上汽修厂从事实际维修工作2年以上的(以社保证明为准)加3分。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总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30%+技能测试*70%+考核分;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靖江人才网、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总成绩确定,总成绩仍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确定。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靖江市行政审批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开具《报到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靖江市行政审批局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和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9182506 80292139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靖江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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